尊敬的法官,
我,王大明,因在2023年5月8日与李小红的感情关系破裂,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此次诉愿旨在请求人民法院对我遭受的损害进行赔偿,并维护我和李小红之间基于真实感情所建立的家庭关系。
案件事实和证据
1、详细陈述我与李小红的感情发展历程,包括我们相识、相爱、相恋的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我们共同面临的各种挑战和困难,通过举证与对方交往期间的亲密度、互信度、情感表达等细节,证明我们的感情确实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。
2、列举具体侵权行为,如经常争吵、矛盾升级到人身攻击的程度,严重扰乱了我们的生活,为了证实这些侵权行为的存在,我将提供详尽的录音证据和录像资料。
3、描述我和李小红之间的财产状况,如房产、车辆、银行存款、投资收益等,请法官公正审理,确保受损方得到应有的补偿。
损失计算及数额
1、对于我因此事产生的精神损失和身体伤害,我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评估,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。
2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结合我与李小红实际存在的财务状况,计算出合理合理的财产分割比例,请求法院予以支持。
诉讼请求及处理方式
1、起诉请求:
- 请求法庭判决离婚
- 要求判决李小红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,金额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;
- 要求判决李小红支付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;
2、处理方式:
- 如果被告同意离婚,那么法院将依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,公平地分配双方的财产,并裁决李小红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赔偿金。
诉讼终结
本诉状提交至法院后,我们将根据法院的裁决结果进行后续的诉讼活动,在此期间,请贵院耐心听取我们诉求并给予充足的时间让我们上诉。
此致,
王大明
日期:2023年5月9日